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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与控制》关于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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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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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
《信息与控制》关于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声明
近年来,国内外一些悖离学术道德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少数作者在投稿中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署名不当、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这些学术不端行为破坏了学术风气,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学术规则,损害了学术的公信力,同时也给期刊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推进学术道德建设,端正学术风气,《信息与控制》编辑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术不端的监督管理,参照《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对稿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判定,抵制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声明如下:
1. 论文在收稿、外审、录用、编辑加工等处理环节中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一律退稿。
2. 正式发表的论文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在刊物和期刊网站上进行通报,视情节通过更正、撤稿等方式消除其不良影响,并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3. 凡被发现有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本刊今后将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
4. 欢迎广大作者、读者监督、举报学术不端行为。对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人,本刊予以保密。
5. 凡向本刊投稿,均视为认可本声明。
《信息与控制》接受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刊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努力,净化学术出版风气。
关于规范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维护科研诚信、开展负责任创新,既是全院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推进科技创新的基本原则,也是我院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力军定位的基本要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明确了署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我院2018年发布《关于在学术论文署名中常见问题或错误的诚信提醒》,旨在倡导在科研实践中的诚实守信行为,进一步重申了学术论文署名中的基本规范。
学术论著署名规范一般由学术界长期形成的惯例自行确定,根据学科、领域甚至不同的科技期刊均可能有不同的规范要求。制定出适用于不同场景的统一署名规范较为困难。经研究,现提出我院学术论著署名问题的负面行为清单如下:
1. 禁止冒用作者署名、虚构作者署名。
2. 禁止无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参与署名。禁止荣誉性、馈赠性、利益交换性署名或夹带署名。
3. 禁止未经所有作者一致同意就确定署名顺序(学科和期刊另有规定的除外)。论著被期刊编辑部通知接收后,所有作者不得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
4. 不得违反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时的必要性原则而罗列过多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也不得因为有多个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而拒绝承担对整篇论文的责任。
5. 不得因作者所属机构变化而随意变更论著工作主要完成机构。不得虚构、伪造作者所属机构,不得把论著非完成机构作为署名单位。
6. 不得使用非正式联系方式作为论著作者的联系方式,例如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联系方式。
7. 不得故意排斥有重要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参与署名。不得侵害直接实施科学实验的研究生的基本署名权。不得为均衡其他非学术利益而随意调整学生的署名及其署名位置。
为落实“零容忍”要求,凡我院科研人员出现上述清单所列行为时,将由相应第一责任单位按照科发函字〔2020〕71号文的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并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情节予以认定和处理,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终身追责。
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2022年2月8日发布)